2022年度江门市摄影“年度十杰”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9     来源:江门市摄影家协会 778

      为鼓励我市摄影人发挥积极的创作热情,倡导在国际、全国、全省和江门市等的影展影赛和报刊中多选送和发表作品,不断扩大五邑摄影在省内外乃至海内外的影响力,激励为江门摄影争光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为我市摄影事业不断的培养人才、发现人才、多出名人名作,特制订本评选奖励方案。


江门市摄影“年度十杰”每年评选一次

一、主办单位:江门市摄影家协会


二、申报对象资格:必须是江门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并已经缴纳会费。


三、实施方案:

1、积分制度:每年的江门摄影“年度十杰”采取积分制方式产生,以年度为单位,从最高分依次排列前十名者,授予江门摄影“年度十杰”称号。
2、评比采取实名制。
3、成绩材料申报:提交本年度的有效的获奖、入选、个人办展和刊发作品的证书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材料(如未发证书的以官网截图为佐证材料)、出版画册实样,填写表格(在本公众号推文下方打开“阅读原文”下载,或进入市摄影家协会官网www.jmphoto.net下载),统计时间为 2021年 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30日,所有报送材料为纸质文件,于2022年12月5日下午17:30时前,送或寄到江门市摄影家协会李振江副主席处,联系电话:3936202,(地址:江门市五邑华侨广场,江门市美术馆办公综合区(见地图指示)三楼。


4、公布时间:评审结束后,在我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江门摄影“年度十杰”获得者名单,并公示5日。
5、颁奖:在每年的江门市摄影家协会摄影嘉年华活动上举行江门摄影“年度十杰”颁奖仪式。
6、由我会主席团组成“年度十杰”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计分标准:


五、展览:

经评选出来的十杰作者,须选送其代表作品5幅交摄影家协会作展览交流用。

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属江门市摄影家协会。

江门市摄影家协会

2022年11月19日


附件下载

2022江门市摄影“年度十杰”评选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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