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38届摄影作品展征稿通知
江门市摄影作品展览是江门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史最悠久、规格最高、影响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全市性摄影展览,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37届,是我市摄协的一个品牌活动,为我市培育和发现了一批又一批摄影人才。为使该项展览持续开展,提高我市的摄影作品水平、发现人才、相互交流、推动江门市摄影高质量发展,特举办“江门市第38届摄影作品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江门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蓬江区摄影家协会、江海区摄影协会、新会区摄影协会、鹤山市摄影协会、台山市摄影协会、开平市摄影家协会、恩平市摄影家协、江门市青年摄影家协会、江门市老干部摄影家协会、台山市摄影艺术学会、江门市旅游摄影协会
二、展览宗旨:
江门市第38届摄影作品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倡导我市摄影人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摄影作品。
三、参展资格:
居凡在江门市工作、生活以及旅居海外的江门五邑地区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鼓励新人新作,倡导摄影创作关注本土、专注当下,鼓励探索创新、展现个性。
四、征稿规则:
1.每人总共限送10件作品(注:每幅/组作品为“1件”),组照作品每组限4-10幅。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民俗纪实、风光风情、艺术人像、广告创意、花卉静物等均可。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提倡具有创新意识的作品。已入选往届江门市摄影家协会届别展的作品不再参评,已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影展、国际影展,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届别展活动入选或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2.本次征稿采用网络投稿:投稿人请在电脑上使用浏览器打开网址:http://www.jmphoto.net进入赛事投稿系统投稿,10M内的电子文件无需压缩直接进行投稿,在电子文件上传过程中由投稿系统自动按比例压缩成小文件。江门市摄影家协会投稿系统使用实名制。
3.所有入选作品必须按时向主办方提供短边不低于3000像素的跟参赛作品一致的大图文件,不提供者视为作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五、类别奖项设置:
作品分:纪录类和艺术类。
纪录类:一等奖2名 艺术类:一等奖2名
二等奖4名 二等奖4名
三等奖6名 三等奖6名
优秀奖53名 优秀奖53名
全部获奖入选作品共130张(组),每类获三等奖以上每作者只限取最高奖一幅,每个作者当届获奖和入选作品不超过3件。所有获奖入选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江门市摄影家协会的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和年度摄影十杰评选积分。【注意:根据省摄协规定,由各团体会员单位主办的“届次展”举办周期为两年(含两年以上)并经广东摄协备案后,将计省入会积分。因我会去年的届别展(37届)已经计入广东摄协备案,所以今年的届别展成绩不计入省摄协的入会积分,请各位知照。凡投稿者视为承认本届展览章程。】
1.纪录类作品必须是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关注人的社会活动为拍摄主体,通过影像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的各类新闻、专题报道和图片故事,记录类作品图片说明可置于作品下方留白处。作者姓名等个人信息不得标注在作品正面。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和构图剪裁外,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元素。
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
(4)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5)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6)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过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
(7)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8)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应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
2.艺术类作品以着重表达拍摄者主观感受、观点、意趣为主要目的。鼓励视觉创新,鼓励与其他艺术形式的融合。对拍摄、创作技法和后期处理不作限制。
3.不接受AIGC(人工智能生成)作品,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须注明。
六、截稿日期:2025年10月15日。
评选时间:2025年10月下旬。
七、展览:
2025年11月展出(具体时间另定)。届时将同时评选2025年度的江门市摄影十杰,举办江门市摄影家协会年会和第十八届江门市五邑影友嘉年华等系列活动;获奖作品并在江门市摄影家协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展示。
八、特别说明:
1.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支付报酬。本届入选获奖作品作为加入江门市摄影家协会积分及江门市年度摄影十杰评选积分,具体参照江门市摄影家协会入会积分细则计算。
2.投稿者应为所投送作品的原作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评委会根据实际评审情况,可适当调整各类入选作品的数量。在终评阶段,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展作品幅数。
4.凡证实剽窃他人作品者,三年停止参加协会主办的展览和比赛资格。
5.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江门市摄影家协会
2025年9月12日